「台灣社會音樂聯合考級」制度簡介
根據近期之科學研究,音樂學習除了能提供大眾深入藝術領域之機會外,更能加深加廣學習者對各領域整合學習的能力,由此可見,音樂學習為全人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近十年來,中國大陸全力推動社會音樂學習風氣,由北京中央音樂院所舉辦之「校外音樂考級制度」,已有十餘萬民眾參加考試,為中國大陸最具公信力的社會音樂評鑑制度。2000年八月,將由私立中國文化大學藝術學院與北京中央音樂學院攜手合作,建立台灣唯一由兩岸學術單位共同舉辦之社會聯合考級制度,以強化本地音樂學習環境的長期發展,進而匡正社會音樂教學的內容和功能。
此一為了廣大習樂人口所訂定之習樂標準,除了可提供學習狀況的指標外,更可以運用有公信力的制度,導正學習音樂循序漸進之過程。大陸推行的音樂考級分級制度,包括小提琴、鋼琴、大提琴、聲樂、單簧管、長笛、小號、法國號、小鼓、薩克斯風、手風琴、電子琴、吉他、二胡、琵琶、洋琴、古箏、調音師、音樂能力等十九個鑑定項目,共分為九級,一年舉辦四次。
台灣的習樂風氣雖已相當盛行,而坊間有一些音樂機構亦有制定分級考試,惟其評鑑範圍常僅是單項或採封閉式制度,此次私立中國文化大學藝術學院將與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合作,以該院在社會音樂考級制度之豐富經驗,在台灣推動全民性音樂聯合考級之鑑定考試,首先將推出小提琴、鋼琴、小號及音樂能力等四項檢定範圍。考級之每一項目將分為九級,器樂演奏的考級除了上述之九級外,更有演奏文憑級,以激勵高水準之學習者。考級除了每年在夏季舉辦外,並將視各方需求,做不定期之檢定工作,以鼓勵習樂者循序晉階,達到終生學習的目標。
社會音樂聯合考級制度將會提供音樂學習者公正客觀的資訊,也是進修的最佳依據。此一聯合考級制度的推動,有助積極鼓勵優異的社會音樂教學,並可發掘社會中具有音樂才能之學習者,肯定並引導社會音樂教學之功能,更將據以建造堅實如金字塔般的社會音樂教育架構,使音樂藝術社會化,社會音樂藝術化。 |